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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定金如未实际交付的,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不订立主合同时,不能适用定金罚则。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订立时预先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当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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